第14章 莫非,是帝王之术?-《三国,教书的我,被曹操赐婚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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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就叫他“老苟”吧,好听,好记,而且特别亲切……

    “他是我们府上的管家,苟或,你就叫他老苟吧。”

    “狗货?”

    林风瞪大了眼睛,古人起名字,这么文雅的吗?

    瞧这位老管家,衣着华贵、举止有礼,看着人模狗样的,怎么起了“狗货”这个名字?

    典韦见林风误会了,急忙解释道:“小先生,老苟这个‘苟’啊,是一丝不苟的苟,不是狗货那条狗。”

    林风歪着脑袋,实在被他给绕晕了,“到底是什么狗?还分品种的吗?莫非,是条名犬?”

    典韦连连摇头,“不是不是,他这个苟,就是‘苟合’的苟。苟合懂吗?”

    嘴里说着,典韦还做了个苟合的猥琐手势。

    林风盯着荀彧看了半晌,突然噗嗤一笑,故意打趣道:“原来,管家不仅是条认真的狗,还是条不正经的狗。”

    荀彧老脸一黑,见典韦还要争辩,抬起一脚,朝他屁股上踢了过去。

    “你可闭嘴吧!”

    随后,他对林风笑了笑,说道:“小先生莫要再开老夫玩笑了,不然,老夫以后可没脸做人了。”

    一低头,心里却泛起了嘀咕:面前这小小的少年,就是主公口中不世出的大才?看他的一言一行,似乎太过随意了,哪有一点大才的样子?

    “小护,老狗,你们先等一等,我去收拾收拾。”

    马上就到午饭时间,趁着休息日,林风也想做顿好的,犒劳犒劳自己。

    今天一早,山上的猎户来书院里借牛,想就近垦出几亩荒地,多少种点粮食,以备不时之需。

    临别之际,几人扔下一条野猪腿,说是给孩子们解解馋。

    山野乡民,本质都是纯朴的,如今经历过战乱,更明白互帮互助才能活下去这个道理。

    林风是书院里的先生,见多识广,经常帮他们修缮弓弩、改良兵器;书院里的孩子,也全是附近的遗孤,因此,他们对待林风很是尊敬。

    “小先生是去做饭吗?”

    典韦眼前一亮,立刻催促道:“请,快请!”

    林风挽起袖子,将野猪腿剁成几块,用开水焯一下,捞去血沫,洗剥干净,配以姜片、葱段、茴香、桂皮、甘草、花椒,加一点点盐,再加一点点糖,把盖子一盖,小火慢炖即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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